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南昌
|
九江
|
景德镇
|
萍乡
|
新余
|
鹰潭
|
赣州
|
宜春
|
上饶
|
吉安
|
抚州
|
共青城
|
瑞金
|
丰城
|
鄱阳
|
安福
|
南城
江西普法网首页
>
工作指导
> 关于命名“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江西省法治宣...
关于命名“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18日 发布部门:江西普法网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命名“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若干措施》《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意见》关于“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等要求,为充分运用我省丰富的红色法治资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红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的作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普法办在各地各部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议、实地抽查和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严格筛选,决定命名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等19个基地为“‘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第四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和引领作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阵地。要充分发挥各基地优势,整合利用基地资源,结合党领导人民在江西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和法治实践历程,深入挖掘独特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内涵。利用基地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要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免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针对性、服务性、互动性,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附件:第四批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第四批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1.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
2.修水县中共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旧址——宫选屋;
3.萍乡市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4.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初心文化基地;
5.莲花县高洲乡高滩村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6.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管理中心;
7.寻乌县红色法治文化公园;
8.兴国县将军园;
9.瑞金市红井革命旧址群;
10.奉新县柳溪乡店下村;
11.万载县红色税收法治基地;
12.铅山县石塘镇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3.吉安市青原区《赣西南土地法》颁布旧址;
14.井冈山革命博物馆;
15.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旧址;
16.永新县三湾改编纪念馆;
17.南城县赵博生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8.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护(瑞金)体验中心;
19.江西水务瑞金润泉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印发
网站维护:江西普法网版权所有 赣ICP备05007399号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
电话:0791-87709114 传真:0791-87709022
隐私安全申明 版权保护申明
本网站适用IE7.0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