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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司法局局长访谈|陈振华:坚持“六有”普法,提升法治获得感,持续唱响“奉法抚民·扬德润州”法治品牌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03日 发布部门:江西普法网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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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崇仁县探索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让当地乡风为之一变。抚州作为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试点地区,首创“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帮带模式,培养5.7万名“法律明白人”。说起“法律明白人”示范培养工程在全省乃至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史上这浓墨重彩的一笔,抚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振华娓娓道来。
站在新的起点上,对于抚州普法工作尤其是“法律明白人”示范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的蓝图,陈振华有了更为清晰的规划:“我们将以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为目标,持续唱响‘奉法抚民·扬德润州’法治品牌,使法治文化成为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
新法治报:作为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试点地区,抚州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全民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生力军作用?
陈振华:近年来,抚州市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推行“1名村(居、企业)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创建全国首个省级“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培养了5.7万名“法律明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为“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今后,我们从三个方面推动“法律明白人”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是激活“本土优势”。引导“法律明白人”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便利,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和基层治理参谋员。
二是拓展履职平台。鼓励“法律明白人”使用短视频、乡村大喇叭、微信群等载体,开展“指尖普法”,扩大影响力。探索“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协同模式,共同收集民意、调解纠纷,形成基层善治的合力。
三是提升专业素养。对“法律明白人”进行系统化、常态化的轮训。不仅要培训法律知识,更要培训调解技巧、群众工作方法,并引入心理咨询等课程,全面提升其综合能力,使其成为“全科型”基层法治人才。
实施“四色”法治文化建设
新法治报:抚州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古色、红色、绿色交相辉映。据了解,抚州依托本地文化资源,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下一步,抚州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优势?
陈振华:我们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旅融合,实施“四色”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文化既“可观可赏”又“可感可用”。
一是依托红色资源,建设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我们已打造了南城县赵博生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东乡区小璜镇孙圳村红色法治文化广场、宜黄县黄陂镇蛟湖村红色法治教育基地、乐安县红军标语博物馆、广昌县高虎脑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等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如在乐安县红军标语博物馆,讲解员在讲述革命历史时,重点解读“打土豪分田地”背后蕴含的公平正义法治理念。
二是依托自然景观,建设“绿色”法治文化阵地,使法治文化更具泥土气息。如我们借助大觉山旅游资源,打造“漫”游“法律岛”特色法治风景线和“宪法号”“民法典号”悬崖动车,成为全国首个海拔1200米的“流动法治课堂”。
三是依托古城古村、历史名人纪念馆,建设“古色”法治文化阵地,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比如,在流坑古村落建设崇德尚法馆和千年法治古樟林,将法治理念融入古村、古樟林的开发与保护,使“古色古香”的村落、樟树林焕发新的法治生机。又如我们挖掘王安石、汤显祖等历史名人的法治典故,阐释法治文化精髓。
四是依托居民休闲场所,建设“蓝色”法治文化阵地。在休闲公园、村(社区)活动场所、居民小区等,植入“司法蓝”,设置法治驿站、普法宣传栏、法律互动装置等法治文化宣传载体,让法治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使市民在休闲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持续唱响“奉法抚民·扬德润州”法治品牌
新法治报: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后,抚州如何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陈振华:一是坚持效果导向,推动普法“滴灌式”配送。聚焦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不同场景的法治痛点,通过分众化内容供给、场景化普法服务,推动普法由“漫灌式”覆盖向“滴灌式”精准赋能转变。比如,在企业设立、融资、运营、退出等各环节,嵌入针对性普法,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警。
二是普治深度融合,推动普法“全链条”贯通。将普法嵌入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如,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每一次行政执法、复议诉讼、调解仲裁中做好事中释法、事后说法,将适用法律过程转化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用身边案事例教育引导公民预判法律风险、规范自己行为。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推动普法“直达式”供给。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度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升级,打造一站式法律需求响应通道。全面推行搭载DeepSeek-R1模型的“抚州法仔AI机器人”,开通免费视频咨询,实现法律咨询智能化即时互动解答,让法律普及和法治服务精准触达。
新法治报:抚州打造了《抚“周”说法》普法栏目、“奉法抚民·扬德润州”法治文化品牌。今后,抚州如何深化这些特色普法品牌建设,实现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
陈振华:普法不是“我讲什么你听什么”,而是“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抚“周”说法》栏目,坚持“用户”导向,取得良好效果。
今后,首先要常态化向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征集真实案例,案例就是群众法律需求的“晴雨表”。
其次要经常关注本地网络平台的高频法律问题,及时捕捉社会焦点。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题。例如,春节前聚焦酒后驾驶,通过节目的播出警示大家适度饮酒、注意交通安全。
最后是内容生产接地气。采用“情景剧+访谈”模式,邀请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本色出演,真实再现案件发生过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奉法抚民·扬德润州”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以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为目标,推动实施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计划,鼓励创作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影视、舞台节目、文艺节目、图书等作品,持续唱响“奉法抚民·扬德润州”法治品牌,使法治文化成为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用好新媒体普法做到“六个有”
新法治报:面对数字化浪潮,普法工作更需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传播渠道。抚州将怎样让普法内容更精准地对接群众需求,让法治知识更便捷地触达各类人群?
陈振华:新媒体的本质是“社交”和“互动”。普法工作不能持有“我宣传、你接受”的旧观念,而应将自己定位为法治服务者,提供群众既需要又喜欢且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宣传服务。
一要创新内容,让普法“有料有趣”。学会用网言网语、方言进行表达,将专业术语转化为大白话。将法律知识融入本地的真实案例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场景,用“身边事”讲清“法中理”,让群众产生强烈代入感。
二要加强互动,让普法“有来有回”。建立“数据驱动”的精准画像,利用新媒体后台数据分析,实现“按需普法”。比如,向青少年精准推送防范校园霸凌内容,向企业主推送合同法知识,向老年人推送反诈知识。鼓励群众用手机拍摄身边的法治故事、参与普法作品创作大赛、发起话题讨论,让群众从被动的接收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和传播者,形成全民普法的生动局面。
三要融合功能,让普法“有用有效”。在普法短视频下方、公众号菜单栏,直接嵌入“智能法律咨询”“查找附近律师”“法律援助在线申请”等实用功能入口。让群众在学到知识后,能立刻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将法治获得感转化为服务满意度。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文/陈玲 黄建华 记者毛小泉 方维芳)
审校:吴玮
审核:曹雯芹
审签:吴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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